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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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全校性会议和活动预告制度的通知
2024-05-30 08:11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校务公开,切实改进会风,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实行全校性会议和活动预告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告形式

每周一上午12点前,两办在学校OA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本周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安排。

二、预告范围

(一)校党委、校行政决定召开的全校性会议以及举办的全校性活动。

(二)各职能部门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单项业务会议。

(三)各部门、各单位举办的全校范围的各种辅导报告、学术讲座等。

(四)各部门、各单位需要校领导出席或使用学校会议室的其他会议和活动。

三、工作程序

(一)每周一上午10点前,主办部门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根据会议或活动性质,就本周拟召开的会议、举办的活动向两办登记备案(会议备案表见附件)。

(二)两办于每周一上午12点前,对本周拟举行的全校性会议和活动,在学校OA系统公告通知栏进行预告。

四、有关要求

(一)从严控制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能以文件、电话、短信形式部署的工作,不再召开会议;议题、时间和参会人员范围相近的会议,可合并召开。

(二)凡未经预告的会议,两办原则上不再安排会议室;确因特殊情况,临时动议召开的全校性会议,需请示党委书记、校长同意后,方可安排;校领导主持召开的涉及个别部门和单位的小范围会议不属于预告范围,可以随时使用会议室。

(三)尽量压缩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员,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单项业务工作会议原则上安排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参加。

(四)为使教学单位党政正职集中精力抓大事、谋发展,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各教学单位的书记、院长原则上不参加单项业务工作会议,确需参加的,根据会议性质,报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

(五)学校会议预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在每周一上午12点前及时查阅并通知本单位、本部门有关人员准时参加,除会议发生变更以外,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故不能参会的,要按照会议性质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并报主办部门备案。

(六)纪委、监察、党办、校办、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会议纪律、会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会纪会风。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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